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公告显示和佳医疗涉嫌存在的违规事实有:(一)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当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净利润等信息,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有投资者向珠海中院起诉,要求和佳医疗赔偿投资损失。现符合任意区间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于2020年1月3日-2022年3月2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3月2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适合投资者可在东财搜索维权平台进行维权登记。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