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迎来重磅利好。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18日正式公布。其中提出,明确绿证强制消费要求。即,依法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
“通过绿证交易体现可再生能源的环境价值,激励发电企业投资建设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项目。”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向记者表示,此次五部门联合发文,将进一步加快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
目标: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
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市场建设,是以更大力度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内在要求。
《意见》提出,大力培育绿证市场,激发绿色电力消费需求,引导绿证价格合理体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绿证国际应用稳步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
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有力支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稳定绿证市场供给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
《意见》要求,及时自动核发绿证。加快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原则上当月完成上个月并网项目建档立卡。强化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功能技术支撑,依据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已建档立卡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月度结算电量,逐月统一批量自动核发绿证,原则上当月完成上个月电量对应绿证核发。
同时,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意见》要求,加快提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绿色电力交易规模,稳步推动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另外,健全绿证核销机制和支持绿证跨省流通。《意见》提出,推动绿证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通,各地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绿证交易区域。支持发用双方自主参与绿证交易或绿色电力交易,推动绿证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激发绿证消费需求拓展绿证应用场景
《意见》还给出了激发绿证消费需求、完善绿证交易机制、拓展绿证应用场景、推动绿证应用走出去等一系列政策安排。
其中,激发绿证消费需求方面,《意见》提出,要明确绿证强制消费要求。即,依法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加快提升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到2030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在有条件的地区分类分档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鼓励其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体系。
《意见》还提出,完善金融财政相关支持政策。加大绿色金融对企业、产品和活动等开展绿色电力消费的支持力度,强化绿色信贷支持。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产品政策。
记者注意到,推出绿证政策的力度在持续“加码”。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首次明确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申领绿证,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起到了相当的促进作用。2020年,政策进一步深化,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机制,将绿证购买纳入市场主体完成消纳责任的合规方式。2023年至今,多部门又提出绿证“全覆盖”要求,将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等更多可再生能源纳入核发范围,并强化绿证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中的唯一性。
“这次下发的《意见》中,还有很多真金白银的支持性政策,力度相当大。”林伯强向记者表示,这将大大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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