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认定为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于2021年8月13日-2024年1月2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21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适合投资者可在东财搜索维权平台进行维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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