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博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5.31元/股)的130%(即19.903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若在未来触发“博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博实转债”,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上述赎回权限及相关事宜,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上述赎回权限及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如需了解“博实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2022年9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上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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