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被投资者起诉需追溯到两年前,2022年12月5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未审慎考虑并购子公司商誉减值事项对2021 年净利润的影响,导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当时公司未及时发布业绩预告的行为,或会误导投资者。根据信披规则,在达到需要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时,上市公司应及时完成业绩预告。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于2022年2月1日-2022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适合投资者可在东财搜索维权平台进行维权登记。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