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基金有低于发行价不能减持的规定。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存在破发(减持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众多半导体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在减持时需遵循相关规定。如沪硅产业在2023年8月31日公告称,公司股东大基金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因沪硅产业虽无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但大基金为其第一大股东,且公司上市至今未进行过现金分红,符合证监会规定的限制减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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