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发布变更承诺公告主要涉及以下违法违规点:
• 违反承诺变更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承诺变更需满足“不可抗力、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法定豁免情形,且需提出替代承诺或补偿措施。但公司以“注入自身产业资产周期长”为由变更承诺,未提供充分法定理由,也未提出替代补偿方案。
• 涉嫌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按上交所要求详细说明原承诺的测算依据及可行性,仅选择性回复部分问题,对核心问题避而不答,涉嫌构成“信息披露重大遗漏”,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中“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的规定。此外,公告未充分说明变更原因的逻辑合理性,也未披露标的公司高溢价收购的合理性及突击入股股东的利益关联性。
• 违反重整计划执行效力:原《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由法院裁定批准,具有法律强制力。单方面变更涉及核心条款的承诺,需经债权人会议和法院重新审议,公司未履行相关程序。
•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议程序存争议:尽管变更承诺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获独立董事认可,但未充分论证变更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豁免条件,未披露标的公司估值合理性等,可能导致审议依据不充分。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