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燃气、热力、供水、排水、桥梁、隧道、管廊等是维系城市正常有序运行、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生命线”。积极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发展需要,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运行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对城市基础设施运行进行实时监测,推动实现城市安全由事后调查处置向事前预警防控的根本性转变,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为转变城市管理模式,从本质上提升城市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又一重要抓手。
一、前瞻探索——政策框架与地方实践
(一)城市生命线安全管理的政策部署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2024年11月26日,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建设,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国务院安委办印发《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的通知》等文件,对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二)河南省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的探索实践
1.政策引领下的工作推进机制
河南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指导,系统性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工作,如图1所示。河南省政府主要领导推动落实,成立省长任组长的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动建立了沟通联络、督导调度、考评奖惩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坚持标准引领,编制印发《河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指南(试行)》《河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河南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河南省内各地按照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建立领导机构,编制工作方案,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
图 1河南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机制
2.聚焦“三高”区域的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
河南省探索提出高风险、高敏感、高后果(以下简称“三高”)重点区域点位划分和管控制度,聚焦城市生命线“三高”区域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数据库、监测感知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如图2所示。坚持把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评估作为必须完成的一项硬任务和前置条件,依据《河南省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摸清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底数,找准城市安全“病因”,形成城市生命线安全评估报告、风险清单、“三高”区域点位、风险四色图等,提高安全风险评估质量,组织专家对各省辖市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评审把关,切实打牢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基础。聚焦“三高”区域风险点位布设物联感知设备,形成城市燃气、排水、桥梁、热力、供水、综合管廊等各领域监测感知“一张网”,实现对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数据的自动采集、动态监测、全面感知。发挥原有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基础底座平台作用,依托城市“运管服”平台搭建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实现对城市生命线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一网统管”。
图 2河南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重点任务关系图
二、协同联动——完善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预警响应机制
(一)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预警联动的平台体系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是城市管理领域基础性信息化平台,是推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一网统管”的重要抓手,实现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状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其中,运行监测功能聚焦市政设施、房屋建筑、交通设施和人员密集区域等领域,对防洪排涝、燃气安全、路面塌陷、管网漏损、桥梁坍塌等进行监测,涵盖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内容。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上搭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实现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功能的深化和扩充。
图 3城市生命线预警联动平台关系图
(二)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预警联动机制
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预警通过3个平台(系统)实现3级联动处置,与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处置要求的综合处置大闭环、行业处置中闭环和企业(管护单位)处置小闭环实现结合。
图 4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预警处置联动流程图
三、长效治理——建立城市生命线安全综合监管机制
城市生命线包含燃气、排水、供水、热力、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不同类型安全管理对象,涉及不同的安全监管主体,比如燃气安全管理,分别涉及应急、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公安、交通、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如图5所示。
图 5城市生命线安全管理体系图
(一)政府部门安全监管的制度设计
在责任主体方面,燃气、供水、热力属于城市公共事业范畴,一般由特许经营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排水、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责任主体并无统一称谓,财政部等6部委联合下发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承担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职责的行政事业单位简称为管护单位,要求管护单位应当健全完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管理责任。
在政府安全监管方面,要建立完善城市生命线相关法规,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相关法规出台。组织编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统一城市生命线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规定。严格实行建设施工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明确地下管线工程的施工审批手续和办理要求,推动巡检巡查制度化,加强第三方施工过程安全管理。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城市生命线相关企业和管护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依法处罚,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管理水平。
(二)企业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
城市生命线安全管理工作是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和群众安全保障的关键环节。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推行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手段,以及强化企业和管护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等多方面措施的综合施策,有效提升城市生命线系统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未来,在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管理优化的基础上,还需进一步深化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生命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以构建更加安全、韧性更强的城市环境,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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