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诉生物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在今年年初获得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公司需赔付因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股民投资损失部分。维权依据:2022年11月4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公告内容,证监会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隐瞒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事项。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实控人安排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的总监以实施委托理财名义,通过多家公司累计向某公司投资提供非经营性资金2.77亿元,其中2021年度占用资金1.22亿元,2022年1月至3月占用资金1.55亿元。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于2021年9月1日-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适合投资者可在东财搜索维权平台进行维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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