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溯:2024年2月1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8年6月,东方园林及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PPP项目。2019年12月,东方园林根据与供应商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减广西贵港项目相关成本2,232.19万元,但未在2019年相应调减营业收入3,541.84万元,直到2022年才进行调整。该情况导致公司2019年度虚增收入、利润及资产各3,541.84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虚增资产各3,541.84万元,2022年度虚减收入、利润各3,541.84万元。“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上述事项导致东方园林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错报。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于2020年4月30日-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适合投资者可在东财搜索维权平台进行维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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