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踏事件,是谁要让公司退市?
公司2024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54 号),责令要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77.96 亿元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上述责令整改事项的期限已于 2025 年 1 月 5 日届满, 公司未能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整改,公司股票自 1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
截至 3 月 5 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5.27 亿元未能完成清收整改,公司股票于 3 月 7 日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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