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继“千禾0”是注册商标引发热议后,“壹号土猪”也成为网络热议话题,营销宣传“文字游戏”再次引发关注。
“壹号土”也是商标
前段时间,千禾味业旗下产品“千禾0”酱油被检测出镉成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消费者指出,“千禾0”作为注册商标,其命名方式易与“零添加”概念产生混淆。
3月20日,千禾味业针对酱油产品检出镉及“千禾0”商标争议发布说明,试图澄清公众疑虑。关于“千禾0”商标争议,千禾味业强调其产品严格按照“零添加”标准生产,不存在蹭热点或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在“千禾0”是注册商标引发热议后不久,“壹号土猪”也成为网络热议话题。有网友发帖称:“‘壹号土猪’中的‘壹号土’竟然也是注册商标?”该话题迅速激起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中国商标网显示,“壹号土”确为注册商标,申请人为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日期为2009年7月7日。

据上游新闻,“壹号土猪”出品企业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证实,“壹号土”确实是公司注册的商标,用于旗下系列产品,“‘壹号土猪肉’只是这系列下的一个产品。”
在电商平台,公司官方网店客服人员表示:“‘壹号土’是公司品牌,‘壹号土猪肉’是‘壹号土’品牌与‘猪肉’商品的组合。”该客服强调:“我们只销售土猪肉,没有其他普通猪肉。”对于如何区分普通猪肉和土猪肉,客服表示:“只能通过口感区分,土猪肉吃起来更肥厚、更香。”
上述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也强调称,“壹号土猪”为公司的热销产品,消费者认可度较高:“很多忠实消费者反馈,我们的猪肉味道与其他猪肉有明显区别,他们能吃出来。”当上游新闻记者询问公司使用“壹号土猪”标识做宣传是否妥当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我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的同事反映一下,后续将给予具体答复。”
除了猪肉产品,公司还经营鸡、鸡蛋产品。公司官方微博显示,在公开场合,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将“壹号土猪”“壹号土鸡”“壹号土鸡蛋”作为卖点宣传。

两个北大生的猪肉生意
壹号土猪创始人是陈生和陆步轩,两人均毕业于北大。其中,陈生是北大经济系毕业生,陆步轩是北大中文系毕业生。
据农民日报此前报道,陆步轩,杀猪卖肉20几年,绰号“北大屠夫”,在世人眼中,他是盛产“天之骄子”的北京大学的另类。2013年4月,陆步轩受邀回到北大做创业讲座时,几度哽咽,称“我给母校丢了脸、抹了黑,我是反面教材。”
1989年,从北大中文系毕业,陆步轩的事业发展并不顺利,他曾经先后做过多种职业,开过化工厂,做过小生意。1999年,陆步轩经历了两次创业失败,亏损20多万,兜里甚至连100块钱都没有。
“为了谋生去卖猪肉。”陆步轩操起了杀猪刀,开始了杀猪剁肉的买卖,天之骄子成了农贸市场的小贩。“家人都不知道,瞒着家人去卖猪肉的。”陆步轩回忆说,当父亲第一次看到自己拿着杀猪刀在菜市场切肉,眼泪扑簌簌掉下来。
2003年,他被媒体广泛关注,也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陆步轩没有消沉,恰是在人生最黑暗的几年,他用“北大水准”照亮了肉铺的案板——诚信、细心,他从来不卖注水肉,倾听顾客反馈,把卖肉做到极致,他的档口每天能卖出十二头猪。

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的,陆步轩的北大师兄陈生在深入接触陆步轩后,决定和他联手卖肉,做符合高端猪肉需求的品牌猪肉。他们自己养猪、自己卖猪,创新采用半开放式的大空间养猪,让猪自由活动,猪场里还设有音响,专门给猪听音乐,“只有心情愉悦,才会长得又肥又壮”。
把养猪做到极致,2015年,陆步轩和师兄陈生两人联手打造的壹号土猪销量超过10亿,在国内成为响亮的土猪肉第一品牌。陆步轩说:“应该也不算给母校丢人了。”
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壹号土”、“壹号土猪”品牌已获国家核准商标权。

天眼查显示,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共申请商标866个,其中“壹号土”相关商标共申请197个,已注册117个。而带“壹号土猪”字样的商标图案,尽管曾在2022年6月成功注册,但在2023年6月26日,图案略有调整的“壹号土猪”商标申请却被国家商标局驳回。
截至2019年,壹号土猪已在全国35个城市开出2000多家连锁店。2022年,据媒体报道,壹号土猪年销售高达18亿元人民币。另据《科创板日报》2024年报道,陈生曾对媒体表示,壹号土猪也有上市计划。
“文字游戏”何时休?
食品行业这种营销手法其实并不鲜见,从“0糖”到“低脂”,从“天然”到“绿色”,许多食品包装上充斥着似是而非的营销用语。
据消费日报网,有消费者反映,济南金晔食品有限公司旗下“山楂满满”产品包装上“其他没有了™”商标利用模糊的语言来暗示产品没有添加任何不良成分,这类商标让消费者在选购时产生误判,进而忽视了真正的产品成分。

济南金晔食品有限公司质量部相关人士表示,“山楂满满”产品的成分中确实仅含有山楂、水和冰糖,未使用其他添加剂。她解释称,“因为市面上有很多类似的标识,所以公司决定将‘其他没有了™’注册为商标。”该人士还透露,“其他没有了™”商标目前尚在审批过程中,尚未正式注册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业内人士认为,企业利用法律的模糊地带“打擦边球”来规避监管,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商标的本质应在于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而非通过模棱两可的语言误导消费者。这类“文字游戏”本质上是在玩弄法律,而最终受害的却是消费者的信任。当消费者发现"0"并非真的是"零"时,失去的不仅是对单个产品的信任,更是对整个行业的信心。监管部门应当细化相关规定,明确区分商标与功能宣传;企业应当摒弃投机取巧的营销手法,回归诚信经营的本质。
就在今天(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明确提出,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避免企业利用消费者追求“天然”、不喜欢食品添加剂的心理,吸引消费者购买。
食品安全关系民生,期待食品企业能够放下文字游戏的小聪明,用真实的产品品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这才是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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