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在雪球结构产品中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盈利,这些方式共同构成了其商业模式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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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冲交易产生的价差收益**
券商发行雪球产品后,会通过**动态对冲**来管理风险,主要盈利来源包括:
- **股指期货贴水套利**
雪球产品通常挂钩中证500、中证1000等指数,券商会买入对应的股指期货(如IM中证1000期货)进行对冲。由于国内股指期货长期处于**贴水状态**(期货价格低于现货),券商在展期(移仓)时可赚取贴水收敛的收益。
**举例**:若IM年化贴水6%,券商通过对冲可额外获得这部分收益。
- **期权波动率套利**
券商在动态对冲时需频繁买卖期权(如Gamma对冲),通过捕捉市场波动率与定价波动率的差异获利。例如:
- 雪球定价假设波动率为25%,实际市场波动率为20%,券商可赚取5%的波动率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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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产品定价中的利润加成**
券商会根据市场参数(波动率、无风险利率等)计算雪球的**理论价格**,然后在客户报价中加入利润空间:
- **票息差价**:
假设券商对冲成本对应的理论票息为20%,但给客户的票息为15%,中间5%的差额即为利润。
- **杠杆型雪球的放大效应**:
若产品含杠杆(如2倍),券商会收取更高的对冲费用,进一步扩大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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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资金占用成本优势**
- 客户购买雪球产品时,券商通常要求**部分保证金**(如50%),剩余资金可由券商用于其他投资(如国债逆回购、短期拆借),赚取无风险利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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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敲入/敲出事件带来的额外收益**
- **敲出时**:产品提前终止,券商停止对冲,可能保留剩余对冲头寸的潜在收益。
- **敲入时**:券商需调整对冲策略,可能通过低位补仓期货或期权获得额外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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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其他隐性收益**
- **客户黏性与综合服务**:
雪球产品客户通常是高净值人群,券商会通过此类产品吸引客户,后续推销其他服务(如两融、衍生品交易)。
- **规模效应**:
当雪球产品规模足够大时,券商的对冲成本会因交易量增加而降低,形成规模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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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盈利模式总结**
| **盈利来源** | **具体方式** | **利润率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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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指期货贴水 | 利用IM/IC期货贴水套利(年化4%~10%) | 年化3%~6% |
| 波动率差价 | 定价波动率 > 实际波动率 | 2%~5% |
| 票息加成 | 理论票息20%,客户票息15% | 5% |
| 资金再利用 | 保证金投资短债或逆回购 | 1%~2% |
| 敲出后剩余对冲收益 | 提前终止对冲头寸的未实现盈利 | 视市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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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客户仍愿意参与?**
尽管券商赚取多重收益,但雪球产品对客户的吸引力在于:
1. **高票息**:在震荡市中提供高于理财的收益。
2. **下行保护**:敲入机制限制最大亏损(如70%敲入+50%限亏)。
3. **结构化设计**:满足不同风险偏好(如杠杆型、保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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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 **券商对冲风险**:若市场单边暴跌或波动率骤升,券商可能亏损(如2022年雪球集中敲入事件)。
- **客户需注意**:雪球并非“稳赚”,需充分理解敲入和杠杆风险。
券商通过精密的定价和对冲技术,将雪球产品转化为“风险中性”的盈利工具,而客户则承担了市场波动的最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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