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述:以下是上市公司东海A退信息披露违规事项的时间线和具体事项的总结:1.2021年: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通过以下方式虚构业务和虚增收入利润;2.2021年8月21日:大东海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010,684.90元,虚增利润643,396.22元。3.2021年10月23日:大东海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3,370,373.08元、虚增利润2,582,497.08元。4.2022年1月26日:大东海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中预告的业绩盈亏性质因虚增利润金额发生变化。5.2022年6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大东海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6.2022年11月28日:公开信息显示,大东海及相关责任人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7.2023年1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对大东海及相关责任人袁小平、符宗仁、文萍、汪宏娟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8.2023年1月18日:大东海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于2021年8月21日-2022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适合投资者可在东财搜索维权平台进行维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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