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本案,2023年2月6日,万通发展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及其万通控股合计持有的1.06亿股公司股份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5.17%。但相关股东在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相关文件后并未及时披露,直至2023年2月16日收盘后,万通发展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才引起市场警觉。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于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2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适合投资者可在东财搜索维权平台进行维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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