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300052)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8月9日,中青宝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女士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女士进行立案。
2024年7月26日,中青宝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公司在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中青宝于2022年1月18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暨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监管谈话的公告,具体信披违规如下:
2022年1月10日,中青宝在其子公司宝德香港公司无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无相关的研发投入和核心技术,也没有相关产品落地的情况下公告称宝德香港有希望成为游戏UGC平台的先驱者,通过游戏相连全世界,为用户、内容创作者以及项目方提供一个可以想象、创造并且实践的空间。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连杰律师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或可索赔:
1、2020年3月27日-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2、2023年12月29日-2024年7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7月26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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