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司业绩说明会是否要求董事长必须参加并没有统一的强制性规定,但根据多项证据显示,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出席被认为是最佳实践,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是被鼓励或要求的。
推荐或要求董事长出席:多项证据表明,董事长或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核心领导,对公司的运营和业绩有重要影响,其出席业绩说明会能够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管理层的信心。例如,提到“最好是两人都能参加业绩说明会,至少其中一人参加”,并强调董事长和总经理对公司情况的了解最为深刻。也指出,“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等‘关键少数’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
监管要求与建议:根据和,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规定,董事长或总经理原则上应当出席业绩说明会,不能出席的应公开说明原因。此外,进一步明确指出,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
实际操作中的重要性:提到,国资委要求央企上市公司董事长必须亲自参加业绩说明会,并将其纳入考核。这表明在一些特定领域或公司类型中,董事长的出席是明确要求的。
自愿性与灵活性:尽管有上述要求和建议,和指出,业绩说明会并非强制要求,而是上市公司自愿参与的一种投资者沟通方式。这表明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强制要求董事长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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