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绕道减持!今日凌晨的四大消息全面发酵(3.30)!
一:大宗交易"过桥减持"被明令禁止
新规第一条明确规定:"禁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股份后6个月内再次转让"。这一条款直指市场上盛行的大股东"过桥减持"乱象——上市公司大股东先将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折价卖给关联方,再由关联方在二级市场慢慢出货,以此规避直接减持的限制。
二:可转债"套现式减持"路径被斩断
细则第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持有的可转债转股后,所获股份需继续遵守减持限制"。这彻底堵死了通过可转债变相减持的后门。此前,不少大股东通过认购自家可转债并立即转股,变相实现"无痛减持"。
三:股权质押"爆仓式减持"纳入监管
新规首次将股权质押强平纳入减持监管:"因质押违约导致的股份处置,需提前15个交易日公告"。这一规定直指"被动减持"乱象——部分大股东通过高比例质押融资,在股价下跌时任由券商平仓,既规避了主动减持的骂名,又实现了套现目的。
四:ETF换购减持遭"精准打击"
细则最具创新性的条款是:"禁止股东通过股份认购ETF份额变相减持"。近年来,ETF换购成为大股东减持的新宠——将所持股份换成ETF份额,既避免直接冲击股价,又能快速变现。数据显示,2025年一季度通过ETF换购减持规模已突破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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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2.只限制大非(大股东),没限制小非减持,以后新发行的大股东都会将一些股份分散代持在小股东们手上,照样可减持一大部分。所以也应限制小非的减持,即原始股东均应限制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