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般工商业光伏余电上网电量不超20% 超出不予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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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4月5日|吉林省能源局4月3日公布《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对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提出若干要求。《通知》要求,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电力市场,新建项目应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以提升电网承载力和调控能力。省能源局会同电网企业对项目余电上网比例逐年动态调整,2025年一般工商业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类项目年度上网电量不超过全部发电量的20%。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根据负荷特性、接入条件及消纳情况等对项目用电比例做好监测评估,对超比例电量不予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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