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杭汽轮B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
贵司多次宣称“多数投资者支持转板”,却对关键数据三缄其口。现以投资者名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提出七项质问:
一问数据真实性:若“多数支持”属实,为何不敢公开支持者比例?请区分机构与散户,说明覆盖持股量是否达《证券法》第八十四条要求的“重大性标准”。
二问统计方法:电话、互动易等渠道收集的意见,是否经第三方审计?为何不参照王府井等公司公开问卷统计结果?
三问回避动机:隐瞒数据是否因实际支持率不足,或存在利益输送?《证券法》第五十六条明确禁止误导性陈述,贵司是否已踩红线?
四问股东知情权:中小股东如何验证“多数支持”真实性?若无法验证,是否侵犯《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股东知情权?
五问监管责任: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5条要求“及时回应质疑”,贵司敷衍回复是否涉嫌藐视监管规则?
六问法律后果:若最终证明“多数支持”为虚假陈述,贵司是否准备好承担《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罚款及投资者集体诉讼?
七问董事会诚信:董事会对模糊表述是否尽到勤勉义务?独立董事是否核查过数据来源?请公开内部分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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