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买即退”退税政策利好
4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下称“《公告》”),对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的主要内容、办理流程和施行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将该项服务措施从多地试点推广至全国。
根据《公告》,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是指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境外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在该商店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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