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 申报方式:
- 上交所:接受意向申报、成交申报、固定价格申报等[1][4]。
- 深交所: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协议大宗交易中,交易双方互相指定为交易对手;盘后定价大宗交易遵循时间优先原则,以收盘价或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为基础[1][4]。
- 北交所:协议大宗交易,接受申报时间9:15至11:30、13:00至15:30,成交确认时间15:00至15:30[8]。
- 新三板:接受申报的时间9:15至11:30、13:00至15:30,成交确认时间:15:00至15:30[8]。
2. 申报时间:
- 上交所:9:30-11:30、13:00-15:30接受意向申报;15:00-15:30接受成交申报和固定价格申报[4][8]。
- 深交所:9:15-11:30,13:00-15:30接受协议大宗交易申报;15:05-15:30接受盘后定价大宗交易申报[4][8]。
3. 交易数量及金额:
- 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4][8]。
- B股:上交所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美元;深交所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元港币[4][8]。
- 北交所: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4][8]。
- 新三板: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4][8]。
4. 交易价格:
-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1][4]。
-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上交所和深交所的申报价格不得高于该证券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120%和最高价的孰低值,且不得低于该证券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80%和最低价的孰高值[1][2]。
- 北交所: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8]。
- 新三板: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11]。
二、减持注意要点
1. 减持比例要求:大股东减持需遵守相关规定,如达到5%持股比例的受让方禁止进行短线交易,大股东在减持后失去大股东身份,90个自然日内继续减持需遵守相关规定[1]。
2. 减持信披要求:大股东及董监高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预披露,但大宗交易没有预披露要求[1]。
三、其他规则
1. 交易制度:大宗交易实行T+1交易的原则,即当天买入的股票第二天可以卖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有6个月的锁定期,在此期间不能交易[8]。
2. 成交价与指数影响: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不纳入指数计算,对当天的指数无影响[2]。
3. 交易费用:大宗交易的交易费用按照集中竞价方式下同品种的经手费率标准下浮,其他费用同集中竞价交易[4]。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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