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之第三十二条确定,即“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一)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第六条,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转让协议签署日(当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次一交易日)LKGX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其中,“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6.71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为3.62元,协议签署日蓝科高新股份大宗交易价格的下限为5.49元。综上,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标的股份的拟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6.71元/股,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40,2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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