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夏银行近年频发的罚单与信贷风险事件中,“东旭系”的身影始终是绕不开的焦点。

  早在2018年11月20日,东旭集团与华夏银行在京签署银企合作协议,与下属企业共获得100亿元授信。

  签约仪式上,彼时华夏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以一句“国运企业运、企运银行运,”点出了银企密切合作的基础和前景。并表示,华夏银行未来将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服务。

  然而一年后东旭光电的债券就出现到期未兑付的情况,无疑使华夏银行陷入尴尬境地,也让 “国运企业运、企运银行运” 这句话在现实风险面前显得颇具讽刺意味。

  2019年11月18日,上海清算所发布公告称,“16东旭光电MTN001A”“16东旭光电MTN001B”到期未兑付。两只债券规模合计30亿元,此次应兑付近20亿元。

  两只债券的发行主体为东旭集团,该集团旗下拥有东旭光电(000413.SZ)、东旭蓝天(000040.SZ)、嘉麟杰(002486.SZ)等三家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1.84%、39.04%和23.91%。

  债务违约如同平地一声惊雷,引发资本市场一片哗然。

  也正是在这一年,东旭集团的债务危机开始发生连锁反应。其2019年年报显示,东旭集团营收为344.35亿元,较2018年的518.6亿元同比下降33.6%;营业利润为-324.33亿元,由2018年的33亿元转为巨额亏损。

  截至2019年年末,东旭集团总资产为1966.14亿元,负债1516.2亿元,负债率77.15%,同比上升了23.03%。

  此外,东旭集团旗下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嘉麟杰三家上市公司在2019年全部由盈转亏,东旭光电、东旭蓝天更是连亏三年。

  今年3月28日,随着证监会一纸公告,将“东旭系”信披违规、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等违规行为公之于众。

  河北证监局对东旭光电及其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等相关主体证券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同日,深圳证监局对东旭蓝天等相关主体证券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据证监会官网公布的处罚信息显示,经查“东旭系”公司有“四宗罪”:

  一是2017年东旭光电不符合股票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违法募集资金75.65亿元;2018年东旭集团不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违法募集资金35亿元。

  二是2015至2019年期间,东旭集团虚增收入累计478.25亿元,虚增利润累计130.01亿元,虚增货币资金447.9亿元(最高);东旭光电虚增收入累计167.6亿元,虚增利润累计56.27亿元。

  三是东旭集团及相关主体非经营性占用东旭光电、东旭蓝天货币资金,截至目前披露的尚未归还金额合计169.59亿元。

  四是东旭光电和东旭蓝天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报。

  河北证监局、深圳证监局拟对李兆廷等43名责任主体合计罚款17亿元,对其中19名主要责任人员采取五年以上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目前,东旭光电已于2024年8月退市,东旭蓝天于2025年4月1日开市起停牌。“东旭系”旗下目前仅剩嘉麟杰1家上市公司正常交易,但财务状况难言乐观。

  年报数据显示2024年,嘉麟杰实现营业总收入11.82亿元,同比增长19.65%;归母净利润1911.5万元,同比下降62.86%,增收不增利的困境凸显其经营压力。

  然而,就在“东旭系”核心企业风险集中爆发期,华夏银行的信贷操作却与风险预警形成了反差。

  在东旭光电于退市前一个月,华夏银行非但没有收紧对“东旭系”的信贷闸门,反而为其旗下多家子公司的信贷业务开了绿灯。

  其中,2024年7月,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东旭蓝天旗下企业)向华夏银行北京德外支行申请7.999 亿元贷款展期,期限延长至 2032 年 9 月 28 日,理由为“满足经营发展及业务开拓需要”;

  2024年10月,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东旭蓝天全资子公司)向华夏银行苏州分行申请1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续期,期限至2027年9月18日止。

  针对贷款展期后“东旭系”子公司能否按时足额还款、资金使用监管措施及风险应对方案等问题,记者于一个月前向华夏银行发去采访函,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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