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金融法院依法审结的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金力泰及袁翔、罗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生效。本案发生于多年前公司高管未按期增持公司股份引发的投资者索赔。该案是全国首例董监高增持“爽约”案,上海金融法院判决金力泰董事兼总裁袁翔及时任控股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罗甸赔偿两名投资者合计78.35万元。两被告已向两原告全额支付赔偿款。针对该例案件的维权区间,符合于2021年6月15日-2022年9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9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即可报名索赔。
除了上述事宜之外,公司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并被处罚。随后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金力泰,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索赔时效即将在2025年9月到期,投资者需在时效到期前加入索赔,本案区间为于2022年4月30日-2023年2月3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2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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