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含设备租赁及自有产品两类收入。
针对设备租赁业务,该项业务属于公司重点战略布局的装备综合服务类业务,业务真实、合规,具备稳定的业务模式和商业实质,按照相关规则,无需扣除。
针对自有产品业务,公司始终坚持以智能硬件自有产品为业务方向,2017年起,公司即确定以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业务为战略发展方向,并于2018年开始从事智能硬件自有产品业务,相继推出智能扫地机器人、智能新风产品、智能空气净化器、智能门锁、蓝牙耳机等产品。截至本回复公告之日,公司从事智能硬件自有产品业务的时间已超过6年,2018年至2022连续五年每年均形成一定规模的营业收入。考虑到潜在目标客户行业发展情况、智能硬件产品市场变化情况、公司资金情况等因素,2023年公司对自有产品业务短期内实施业务收缩战略以控制经营风险,但智能硬件业务依然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方向之一,
从是否具备稳定业务模式考虑:1.公司智能硬件自有产品业务具有完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收入。公司自2017 年确定开展智能硬件自有产品业务以来,从事该项业务时间已超过 6年,其中2018至2019年度公司研发投入累计达到1,500万元,之后公司未再进行独立研发:自2021年始,公司基于前期技术积累,根据特定领域的市场需求,采用联合设计、委托加工生产标准化的智能硬件产品,面向行业客户进行销售、供货,形成了稳定的商业模式。公司与厂商联合设计、委托加工的具体模式及关键节点概况如下:
公司会与生产厂商合作进行产品开发,由公司根据自身对产品的理解,提出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外观、功能特点、规格参数等,生产厂商会利用其产品加工的技术经验,与公司一同对产品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由公司确认,形成最终产品设计方案。
相关材料经公司内部讨论、修改和决策,最终确定后交由生产厂商的生产部门进行样品生产。在收到样品后,公司组织进行试用,并在试
用过程中亦对产品进行了调整和改进,以反馈和确定最终的样品。经过多轮调整和改进后的样品在符合公司的各项要求后,通过专业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3C、能、效无委等认证。 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联系生产厂商进行批量生产,并交付客户。
产品委托加工、销售过程中,均依据单个合同进行合同履约执行,合同类型单一,单项履约义务划分清晰合理,收入成本费用核算清晰,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收入;2.该项业务模式下,公司通过搜集整理不同客户的产品需求,能够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品设计和改进,从而实现产品价值的持续提升。2021年及2022年公司智能硬件自有产品毛利率分别为41.59%、39.24%,公司通过产品价值的持续提升,实现了较高的毛利;3.该项业务不存在对客户、供应商重大依赖,具有可持续性。采购方面,公司自有产品业务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相关委托加工市场较为成熟,可供选择的生产厂商众多,即使现有生产厂商不与公司继续合作,公司亦可较为快速地找到替代生产厂商,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且智能硬件自有产品采购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重较低,因此,公司不存在对单个供应商的重大依赖。销售方面,公司自2021年以来,确立了以集采大客户为对象的经营策略。对于大客户开发,公司依托于国资股东的牵线搭桥,与多家客户进行分别对接洽谈,2023年公司为控制经营风险,对自有产品业务短期内实施业务收缩战略,但仍然保持与潜在客户正常沟通接洽,且各年度智能硬件自有产品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较低。因此,公司不存在对单个客户的重大依赖;4.公司对该项业务已有一定规模的投入,公司具备相关业务经验。自2017年起,公司连续开展智能硬件自有产品业务已超过6年,具备相关的业务经验。因此,智能硬件自有产品业务属于公司与正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业务,不属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无需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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