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话景峰:  聊聊榄香烯的发展历程、归属纠纷、现状及官司分析

一、榄香烯的发展历程

1. 早期探索与发现:20世纪70年代,浙南地区赤脚医生发现温莪术挥发油具有抗肿瘤、抗病毒作用, 后经大连医科所、上海肿瘤防治办等单位联合研究,确定莪术油中抗肿瘤的主要成分是榄香烯,其中以-榄香烯为主,还含有-榄香烯和-榄香烯 。在早期研究中,李德山作为重要参与者,投身于榄香烯抗癌机制的探索工作,为后续研发奠定基础。这一发现开启了榄香烯研究的大门,科研人员开始深入探索其抗癌机制与应用潜力。

2. 研发突破与新药获批:上世纪80 - 90年代,大连市医药科学研究所与大连医学院(现大连医科大学)联合申请国家“七五”科技攻关计划“重大疾病防治药物-榄香烯”专题,进一步明确了其抗癌功效。1993年,大连金港制药厂成功研发提取榄香烯,并生产出榄香烯乳注射液,获得国家二类新药批文,正式应用于临床,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在此阶段,李德山在榄香烯提取工艺和基础研究方面持续贡献力量,其研究成果成为早期榄香烯药物研发的重要支撑。

3. 技术革新与深入研究:此后,围绕榄香烯的研究不断深入。谢恬团队在继承传统中医“消癥散结、祛邪扶正”治疗癌症思路的基础上,根据中西医结合“分子配伍”理论,对榄香烯进行了更深入的研发。他们从“浙八味”温郁金中研发出榄香烯脂质体系列小分子抗癌中药 ,设计建成国内第一条降膜式分子蒸馏精制技术产业化生产线,提高了榄香烯原料药的质量稳定性。同时,设计建成全世界第一个脂质体靶向抗癌药物产业化关键技术体系 ,推动榄香烯在抗癌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和深入。例如,通过将榄香烯与卡巴他赛配伍,开发出具有抗肿瘤耐药、安全性好的榄香烯与卡巴他赛复方脂质纳米靶向抗癌新药,在细胞和动物实验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谢恬团队在李德山等早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实现了从理论到技术的全面突破,将榄香烯的应用提升到新高度。

二、榄香烯归属纠纷

1. 景峰收购引发争议:2015年1月28日,景峰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4.77亿元收购谢恬等股东持有的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53%股权 。德泽药业旗下的金港药业拥有独家品种榄香烯注射液等产品,已进入全国医保用药目录。协议约定谢恬将与金港药业、德泽药业、金桂医药相关的榄香烯系列专利及知识产权,于2015年2月28日前无偿过户至标的公司 。

2. 双方纠纷产生:收购完成后不久,双方就因专利权归属等问题产生纠纷。谢恬团队认为景峰故意设下合同陷阱,骗走了自己“国宝级”的专利 。谢恬称在洽谈收购时,对方利用他对股权收购和资本运作缺乏经验,采用欺骗手段将双方确定不纳入本次收购估值范围的相关专利写入《收购协议》之中 。而景峰则认为,合同内容不存在显失公平和违反法律之处,涉及榄香烯系列抗癌新药专利技术内容是同意收购股权及确定收购价款的必要条件 。

3. 仲裁与法律纠纷过程:2015年12月,谢恬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上海景峰协助金港药业将三项专利返还给自己,并撤销相关知识产权无偿过户和与药品生产研发相关的约定 。景峰则回应称,双方签署的《收购协议》是经过充分协商的,是真实意思表示 。仲裁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争议焦点集中在合同的真实性、公平性以及专利归属的合理性上。在此期间,关于榄香烯专利的发明人署名争议也浮出水面,李德山曾因“发明人署名顺序”与谢恬产生纠纷,2010年前后的司法判决中,法院确认李德山为三项榄香烯专利的“第一发明人”,不过专利权归属仍以合同和企业登记为准 。虽然仲裁结果未支持谢恬的主张,但他并未放弃,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4、谢恬专利号相关官司进展

谢恬曾请求裁定景峰医药协助金港药业将三项专利予以返还,并撤销此前关于知识产权无偿过户等约定。后来,谢恬与上海景峰等曾以和解备忘录等形式明确,专利号为200910162658.1(名称:一种从温郁金中制备抗癌药榄香烯的方法)的专利权归属于谢恬先生。但有分析认为,由于德泽已清算拍卖,景泽从市场公开拍卖取得德泽的专利,谢恬想收回专利面临较大困难,输的概率较高。

 

三、当前状况与后续影响

 

1. 大连德泽拍卖与景泽接管:2025年,大连德泽药业被拍卖,常德景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竞得 。目前,款项已交清,手续办理完毕,常德景泽全面接管大连德泽药业 。石药在此次交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参与对景峰及相关业务未来发展走向影响深远。景峰子公司常德景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虽参与其中,但增资后对常德景泽持股比例降至10%,不再对其拥有控制权,常德景泽不再纳入景峰合并报表范围 。

2. 未决官司预判:目前仍存在与榄香烯相关的官司。从法律角度看,景峰基于收购协议对专利的所有权主张有一定依据,此前仲裁结果也倾向于景峰 。但如果谢恬能提供新的有力证据,证明收购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或者在后续法律审理中对相关法律条款有不同的解释和应用,案件结果仍存在一定变数。若法院认定收购协议有效,专利归景峰相关方(现主要与常德景泽有关),景峰虽失去对大连德泽的直接控制,但通过在常德景泽的股权仍可间接获益,有利于维持其在抗肿瘤药物市场的布局和影响力,提升公司业绩和市场价值 。而谢恬败诉则意味着彻底失去对专利的直接控制和相关经济利益获取权,其在榄香烯研发成果上的商业回报期望落空。若谢恬胜诉,重新获得榄香烯系列专利所有权,他可自主决定专利的使用、授权等,通过与其他药企合作或自行生产销售榄香烯相关产品获取经济利益,提升在医药科研领域的声誉和地位 ,景峰及常德景泽则会失去重要的专利资产,在抗肿瘤药物市场的竞争力将受到极大削弱,可能面临业务调整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后续法律程序将围绕双方提供的证据、法律适用以及法院的审理判断展开,其结果对双方在医药行业的发展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李德山虽在早期研发和发明人署名上有一定关联,但目前未直接参与当前的归属权纠纷,不过其作为早期研发关键人物的历史地位,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榄香烯专利归属争议的背景和认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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