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连开座谈会释放哪些新信号

2025年07月23日 00:27

作者:郭晋晖

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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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地的全新政策工具,对创新药械开展医保综合价值评价将是下一阶段医保价值购买的重中之重。

  7月17日,国家医保局举行第一场医保支持创新药械系列座谈会,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医药管理司、价格招采司等部门的负责人与医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进行交流。

  第一财经从与会人士处了解到,第一场的主要议题是“对创新药械开展医保综合价值评价”,未来医保的价值购买,如医保目录准入等,不再单纯看创新药在上市时提供的实验室材料和数据,更看重它在实际环境中的真实效果,真实世界数据将推动医保更好实现价值购买。国家医保局还将陆续召开一系列相关座谈会。

  7月21日,国家医保局发出“邀约”,公开征求聚焦医保真实世界数据如何服务药品器械综合价值评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研究成果或研究思路。

  此次研究方向为两个,一是面向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管理的药品综合价值评价,二是面向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管理的药品综合价值评价。具体内容包括基于真实世界数据的特定区域内境内未上市药品研究,拟新纳入目录的药品、目录内药品及退出机制等方面的选题。

  真实世界数据,是指在实际环境中产生的数据,而不是在严格控制的临床试验中得到的。因此,它与临床实际更贴近,更能反映药品耗材等在实际临床上的真实效果。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主任朱永峰撰文表示,无论是筹钱、花钱还是管钱,都要有科学的依据和方法,用数据说话。比如在花钱方面,必须解决“钱往哪儿花”“花得值不值”等问题,为此,就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比较系统完备的评价体系、标准和方法对医药产品综合价值进行科学规范评价,从而推动医保更好地实现价值购买。

  朱永峰认为,以药品为例,可以从上市前、上市后进医保前、进医保后等三个阶段进行综合价值评价。一是上市前的综合价值评价。比如有的创新药品在境内尚未上市,但在境内特定区域可以使用。对于这些药品,可以收集临床数据,使用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方法等进行评价,作为药品在境内上市和医保准入的重要依据。

  二是上市后医保准入前综合价值评价。药品上市后,虽然有临床价值,但能否进入医保,需要使用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对该产品从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公平性、可及性、创新性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同时,还要与同类产品进行比较评价,从而决定是否纳入医保。

  三是医保准入后的再评价。药品进入目录后并非一劳永逸,而要动态管理。对目录内产品,一是要看其在临床实际中的真实情况,利用真实世界数据和统一规范的标准方法对其进行综合价值再评价;二是有新的类似产品出现时,也要对新、老同类产品进行对比,采用规范统一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价,看谁的综合价值更高。经科学评价后,综合价值不高的产品要及时调出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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