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助内容
1、支持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
支持符合国家、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数字化转型发展方向,具有创新性和引领性的经济数字化转型项目。对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应用场景、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经济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重大平台和创新应用等标杆项目,经审核,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鼓励大模型应用
鼓励企业在金融、医疗、工业和人形机器人等领域开展大模型应用,对通过私有化部署、云化部署、API调用、终端部署等方式购买大模型平台服务的,经评审,发放模型券,抵扣实际完成合同金额的50%。
3、支持算力基础设施建设
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千卡规模及以上智能算力部署并纳入统筹、接受调度的算力建设主体,可给予不超过智算服务器实际投资额或租金的2%-4%的分阶段补贴,每阶段补贴资金分3年拨付。
4、支持服务型制造
对国家、上海市相关部门认定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类示范层级从市级升级为国家级,给予差额奖励。
5、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
支持本区制造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经评估,对符合要求的诊断报告,按照2.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6、支持人形机器人应用场景建设
在人形机器人试点示范阶段,经综合评估,认定为示范应用项目,具备可复制可推广取得良好示范效果的,给予场景应用方不超过总投资50%的补贴。
7、鼓励人形机器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
支持人形机器人企业自主研发和生产,在人形机器人整机形成技术领先优势,并率先开展市场应用和推广。经综合评估,对人形机器人创新产品研发投入,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50%的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1亿元。
8、鼓励人形机器人技术成果转化
支持人形机器人减速器和控制器、传感器和灵巧手等核心零部件的产业化,经审核,给予不超过每款零部件产品首批次合同金额10%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9、配套支持
对获得上海市级政策支持的人工智能和软件项目,可在项目验收完成后,给予一定配套奖励。
对明确配套要求的,按市级部门立项时明确的区级支持要求给予配套支持。对未明确配套要求的,经区相关部门协商一致,按照企业获得的上海市级项目扶持资金总额,给予不超过企业获得上海市级项目扶持资金50%的奖励。同一项目各级政府奖励和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总投入的50%,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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