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简评如下:

针对国债、地方债和金融债券(不包括同业存单)的利息收入,过去各类机构均适用于0%的增值税率,而8月8日起的新发债券,银行等机构自营投资将适用于6%的税率,资管类产品适用于3%的税率。各个机构最新的税率情况如下表:

表1:不同类型投资者债券投资的税收政策情况(8月8日起新发债券)

本次恢复征收增值税更多的是从完善国债利率基准作用的角度出发,增量的税收收入比较有限。以2024年新发行的国债、地方债、金融债规模来测算,对应新增的增值税收入为320亿元,不到增值税全年收入的0.5%。而2025年一季度央行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的专栏4明确提到“从税收制度看,债券市场税收制度设计也会对债券市场价格形成和国债利率基准作用的发挥产生影响。比如,国债等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税,公募基金和理财资管产品交易价差又有税收减免优势”。因此,本次恢复征收增值税是为了更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定价基准作用。

我们认为,对于债券市场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短期市场可能会去抢配老券,带动利率下行,但预计空间有限,影响债市的核心因素依然基本面和资金面。同时新老券利差预计走阔,票息越高影响越大。考虑到当前政金债和国债的隐含税率已被大幅压缩,不能充分反应其所得税税收差异,在债市资产荒的背景下,新老券利差有可能低于理论补偿下限。

从8月的政府债发行计划来看,可以关注以下三个时间点:(1)8月8日,10年、30年地方债的发行情况;(2)8月14日,3年国债首发情况;(3)8月22日,10年和30年国债首发情况。

其次,同业存单和信用债相对性价比提升。一方面,同业存单依然免征增值税,不受本轮调整影响。另一方面,信用债的利息收入一直征收增值税,此前信用利差包括了税收溢价,随着利率债新券发行,预计利率债新券的收益率将高于老券,从而使得信用利差有所收窄。

然后,公募基金的税收优势进一步扩大。在利率债投资方面,公募基金不仅有25%的所得税免征的优势,本次增值税调整后,公募基金相对有3%的增值税税率优势,银行自营等机构依然会有较强的委外需求。

展望未来,需要进一步观察债券投资的税率会不会进一步发生变化,特别是货政报告中提到的“公募基金和理财资管产品的税收减免优势”。考虑到完全取消公募基金税收优惠将会对市场短期内造成巨大冲击,估计短期内调整公募基金税收优惠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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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安瑞短债债券C(OTCFUND|006966)$

$财通安裕30天持有期中短债A(OTCFUND|013799)$

$财通多利债券C(OTCFUND|01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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