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通(SZ300379)$  论:证监会吴清主席的讲话精神———体现的法与理?

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肯定是董事长黄永军责任,参与其中的人也会被追责。是公认的好政策,也是人心向背基础!

但是,问题出来了。把黄董他们处理完后,再把公司给退市——这里面可是牵涉十万人的利益,也就是十万个家庭的生活质量问题!就我本人而言,我是看东通这个公司资质真的太好,股价又低而买进来的。买东通之前是知道他可能会被退市,而且也准备好了承担相应的后果!——客观综合当下国家需要,人民需求:现在国内各行业内卷疲软,国家鼓励发展高科技行业带领振兴经济复苏。——这时把东通这家高科技行业头部开拓者给退市阉割,是否时机合适,符合广大民意呢?

——从严,处理黄董等,合法!从严处理东通,无疑十万个家庭要蒙受巨额损失!………这样是否契合道理呢?十万个股民和家庭可没有违法,也肯定不是帮凶!小散们就是看好东通公司的股票,想通过这家优质的公司实现点愿望,赚点钞票补贴家用而已!

作为小散,俺自己也明白——目光短,水平低,容易被市场上大V宰割。可生活太无奈,资源少,门路窄。拼着不甘心、不服输的劲头,拿出节省出来的汗水钱,来股市博点资本。可是学识低,信息差,不熟悉套路,这次如果东通真的被整完蛋了,我们的生活则更难过!

——小散我不想怨天怨地,可就是意不平啊!在我们这种浅薄小民的认知里,事儿就喜欢直接分个好与坏。东通是好的,黄董等个别人是坏的,把坏人处理过不就得了!何必把好的也干掉呢?难道“好”=等于“坏”吗?这里面可还涉及到十万个家庭和上千的公司普通员工啊!

——在这里我想问,舆情民意不能代表着“理”么?当下的时间点东通恐怕就剩下小散了吧?让无权难言的小散陪绑“好”的东通以儆效尤、以正法纪,这种“理”是否有点失重呢!

最后小散总结一句心声:“法不以无为而德也”!——这是小文的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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