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及相关实施通知,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等)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若高管持股不符合规定,需进行清退或转让。国有股东收购其所持股权时,原则上按不高于所持股企业上一年度审计后的净资产值确定收购价格。此外,《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指出,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所属从事该大型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不向管理层转让。- 实际情况:国企重组若不涉及股权结构重大调整,且高管持股符合相关规定,其股份可能不变。例如,河南平煤神马集团与河南能源集团战略重组,因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国资委,公司控制权不变,高管股份未受影响 。但如果重组导致企业股权结构变化,或高管持股不符合规定,则可能需减持或转让股份。如北京天恒置业集团在国企改制中,曾试图以国有股减资退出方式解决高管持股问题,虽操作违规,但也体现了国企在处理此类问题时的一种可能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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