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年10月16日,证监会对海南华铁违规信披立案调查,据《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八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10月16日就是【揭露日】;


其后,根据《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集中交易累计成交量达到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为基准日”,截至到2025年10月31日,海南华铁的累计成交量达到了可流通部分的97.34%;今天,到13:50,增加了7.26%,所以,今天就到了可以确定基准日的日子了~


等今天的收盘价确定,就可以算损失基准价格(“陈述揭露日或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为损失计算的基准价格”),然后,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了。[大笑]

2025-11-03 15:03:35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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