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是易事特(股票代码:300376)的第一大股东,但无控股地位,两者在资产、业务和财务上独立;易事特的实际控制权现归属于广东省国资委旗下的广物控股集团或恒健控股(根据最新协议)。
历史背景与创立关系
东方集团由何思模于1989年在扬州创立,并作为母公司孵化易事特集团,后者于2014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何思模作为创始人,长期通过东方集团持有易事特约31.78%的股份,但未形成控股关系。12
所有权结构与控制权演变
股权分布:东方集团始终为易事特第一大股东(持股约31.76%),但自2018年起主动放弃全部股份表决权,导致易事特无实际控制人。34
国资介入:2022年,广东省国资委通过广物控股集团受让易事特第二大股东广东恒锐的17.94%股份,成为控股股东;2025年,恒健控股(同为广东省国资委独资)拟进一步受让东方集团及何思模持有的29.9%股份,完成后持股比例将不低于34.9%,成为新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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