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件:近日北京光和谦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穿透图显示,通威股份控股孙公司通威光伏科技(峨眉山)有限公司持股30.35%,认缴注册资本为91050万元,协鑫科技子公司协鑫科技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持股16.79%,东方希望、大全能源、新特能源和亚洲硅业持股比例分别为11.3%、11.13%、10.12%和7.79%。股东还包括南玻新能源、青海丽豪、新疆戈恩斯、北京中光同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全资控股),共计10家企业,其中9家为硅料生产企业。


北京光和谦成作为多晶硅产能整合平台,其成立是光伏行业供给侧改革的关键动作,既从供给、盈利、竞争等多维度重塑光伏产业生态,也让光伏板块的投资逻辑和价值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对光伏行业的影响


1、供给端:产能优化,供需重归平衡

该平台计划通过“承债式收购”收储约100万吨落后产能,占现有产能的28%,还将配合能耗新规淘汰不符合标准的产能,预计总共可出清140万吨以上过剩产能。这能大幅缓解此前多晶硅产能过剩(建成产能350万吨,全球需求仅150万吨左右)的局面。同时行业集中度将大幅提升,前五大硅料企业市占率或从约58%升至75%以上,龙头企业的定价权显著增强。而中国本就占据全球95%的硅料产能,整合后将进一步巩固国内在全球光伏上游产业的主导地位。


2、盈利端:价格企稳,全产业链利润修复


平台的核心目标是将多晶硅价格稳定在6万元/吨以上,这一价格既能覆盖企业生产成本,又能保障行业合理利润。此前多晶硅价格暴跌至3-4万元/吨的谷底,导致全行业系统性亏损,而价格回升后,硅料企业毛利率有望修复至15%-20%。对于中下游的硅片、电池、组件企业而言,硅料价格稳定能让其成本预期更明确,摆脱此前成本大幅波动导致的利润不稳定问题,推动全产业链从“全链条亏损”的泥潭中走出。


3、竞争端:焦点转移,推动技术迭代升级


此前行业竞争聚焦于扩产和价格战,而落后产能退出后,龙头企业将集中资源投入技术研发。比如协鑫的颗粒硅、大全能源的N型料等技术路线会得到更多资金和资源倾斜,同时还会推动钙钛矿配套料等新型材料的研发进程。并且企业盈利稳定后,现金流改善,会有更多资金投入研发与全球化布局,不仅能提升全产业链能效,还能增强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推动行业从“规模内卷”转向“高质量增长”。


市场展望:估值体系重构,长期配置价值凸显


此前光伏板块投资多属于“周期博弈”,受硅料价格波动影响大,板块波动率高。而平台成立后,行业价格波动收敛,盈利稳定性增强,板块估值逻辑将转向“成长+价值”双驱动。这会吸引机构提高长期持仓比例,光伏板块有望成为新能源领域的核心配置方向之一。其中具备成本优势、技术壁垒的龙头企业,将持续享受估值溢价。

产品布局


创业板新能源ETF华夏(159368)及其联接基金(024419/024420)聚焦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涉及电池、光伏等多个细分领域。其储能含量达59%,固态电池含量达32%。


光伏ETF华夏(515370)聚焦光伏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包括硅片、多晶硅、电池片、电缆、光伏玻璃、电池组件、逆变器、光伏支架和光伏电站等,能够更好的反映光伏产业整体表现。


新能源ETF基金(516850)及其联接基金(017571/017572)聚焦新能源赛道,重点布局电池、光伏、电力板块,其跟踪指数“反内卷”权重含量高达45.18%,便于投资者精准全面把握新能源板块热点机会。


碳中和ETF(159790)是全市场规模最大的碳中和主题ETF基金。跟踪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聚焦电池、电力、光伏设备等低碳主题公司,受益于国家“3060”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新能源、节能环保公司,业绩增长空间广阔。指数覆盖社会经济各领域与减碳相关的行业及企业,便于投资者精准全面把握市场热点。

$华夏中证新能源ETF发起式联接A(OTCFUND|017571)$

$华夏中证新能源ETF发起式联接C(OTCFUND|017572)$

风险提示:

申购:A类基金申购时,一次性收取申购费,无销售服务费;C类无申购费,但收取销售服务费。二者因费用收取、成立时间可能不同等,长期业绩表现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请详阅产品定期报告。

风险提示:1.上述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R4)品种,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2.上述基金存在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标的指数波动、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等主要风险。3.投资者在投资上述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认识上述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4.基金管理人不保证上述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上述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上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5.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6.中国证监会对上述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上述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上述基金没有风险。7.上述产品由华夏基金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8.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