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化工板块整合再落一子,鲁西化工牵头设立合资公司,剑指同业竞争难题。 2025年12月22日,鲁西化工公告称,公司与沧州大化、中化国际全资子公司中化塑料共同签署协议,拟设立“中化聚碳酸酯销售(聊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此举被视为中国中化履行此前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关键一步,标志着其内部资源整合进入实操阶段。

同业竞争承诺落地,三方协同破局

早在2020年和2021年,中化集团与中国中化就曾公开承诺,将在五年内解决旗下上市公司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此次合资公司的设立,正是针对鲁西化工与沧州大化在聚碳酸酯业务上的重叠布局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根据公告,新公司由鲁西化工控股51%,沧州大化持股30%,中化塑料持股19%。三方均从事聚碳酸酯产品的生产或销售,通过统一销售渠道,有望避免内部价格竞争,提升整体市场议价能力。

治理结构设计体现制衡机制

尽管鲁西化工为控股股东并委派董事兼经理,掌握日常经营权,但财务监督机制设计体现出明显的制衡意图。合资公司设两名财务副经理,分别由沧州大化和中化塑料委派,且任何一方均可单独行使财务监督权,查阅全部账簿资料并向股东会提出意见。这一安排既保障了主导方的运营效率,也维护了中小股东对资金使用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反映出央企内部关联交易的规范化运作趋势。

从财务影响看,本次出资金额较小,均为自有资金,对各公司整体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但其战略意义不容小觑——这是中国中化推动产业链一体化销售模式的一次试点。若该模式运行顺利,不排除未来将更多同类产品线纳入统一销售平台的可能性。目前信息有限,还需进一步观察后续实际运营情况及销售协同成效。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