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谷物流(SH603565)$  

中谷物流二股东(谷洋投资、谷泽投资,均为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减持,公告披露原因仅为“自身资金需求”,无公开证据指向合伙人意见分歧或为规避红利税而“减持后分别持有” 。以下是关键判断与税务逻辑:

 

一、公告与事实要点

 

- 谷洋投资(8名合伙人)、谷泽投资为实控人一致行动人,2025年6-7月合计减持约6300万股,占总股本3%,减持后一致行动人仍控股超62%,控股权稳定。

- 公告未提合伙人意见不合,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同一主体,决策通常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主导,未见分歧披露。

- 无证据显示“减持后再分别持有”的操作,且该做法不改变个人股东红利税税负逻辑 。

 

二、税务逻辑澄清

 

- 合伙企业分取的分红,按税法需穿透至个人合伙人,按**20%**缴个人红利税,无法规避。

- 若减持后个人直接持股,分红仍需缴**20%**个人红利税,无“免税”空间;减持环节个人直接持股与通过合伙持股的资本利得税税负一致(均20%),不存在显著节税动机。

- 若涉及“左手换右手”式避税,属违规关联交易,面临税务追责风险,非合规操作选项。

 

三、结论

 

减持主因应是资金需求,合伙人意见分歧与红利税筹划均无公开依据支撑;税务规则上“减持后分别持有免红利税”也不成立。

 

需要我整理一份针对该类合伙企业持股平台减持的合规税务与披露风险清单,便于你后续快速排查类似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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