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误解来源

1. 名称与主体混淆:常把“无线电创新院”与“无线电通信导航技术研究院(七一二关联)”弄混,两者是不同主体;特变电工参股的是北京无线电创新院有限公司,非后者。

2. 股权层级与口径差异:特变电工通过子公司(特变电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参股,持股约6.28%,属小比例财务投资,非核心共建方;核心共建方是7家国家队单位(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雄安新区管委会等),特变电工不在核心共建名单里,易被误判为“未参股”。

3. 披露不显眼与信息滞后:参股是子公司层面的财务投资,公司未单独发公告,仅在研报、媒体报道等渠道披露,部分人没查到;且创新院2025年12月30日刚注册,公开工商信息可能未及时更新,导致误判。

4. 误读“联合共建”:7家单位是“联合共建+核心投资”,特变电工是后续小比例参股,非初始共建方,被部分人当成“没参股”。

二、核实依据(非虚假)

1. 权威交叉验证:券商研报、财经媒体报道均确认,特变电工通过子公司参股约6.28%,是唯一公开的A股上市公司参股主体。

2. 参股性质明确:属财务投资,不参与核心经营与项目分配,无控制权,与“核心共建方”有本质区别,这也是部分人觉得“不算参股”的原因。

三、结论与澄清要点

• 参股真实,非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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