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董秘;1月12日回答承诺仍在履行期限内是错的。董秘需学习2020年以来文件。一,21.1.1公司承诺将在协议生效后,权益变动之日起五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21.1.20日公告披露,协议已生效。21.12.10承诺公司自“前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解决竞争问题。承诺截至期是21.1.20.二,2025.12.3,收购人不存在 12 个月内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不存在关于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与2021.12.31承诺的内容(综合运用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设立合资公司等多种方式,逐步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竞争问题")严重冲突。三,董秘26.1.12答;承诺在履行期内表述,从时间到内容都是重大错误。承诺的都是完成而非开始时间。
2026-01-12 19:25:34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三,董秘26.1.12答;承诺在履行期内表述,从时间到内容都是重大错误。原承诺的表述都是完成时间而非开始时间。从今天开始公司出解决同业竞争的预案,也已经严重违背中化集团及中化生物公司与中种公司的承诺时间。且21年1月承诺与25年12月3日承诺的内容严重冲突。请回答。

2026-01-12 20:37:09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问董秘;21年承诺与25年承诺内容严重冲突,违反证监会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监管指引(2022)16号文第4号规定第五、十二、十三条,同业竞争承诺属不得随意变更/豁免的法定承诺类型。贵司不采取补救措施(紧急披露与风险提示),构成承诺违约与信息披露违规。制定解决问题方案并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如不整改,会向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进行核查/监管程序。以上提问,如有不当请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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