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月12日,天普股份发布《关于市场相关传闻的澄清公告》。

该日,天普股份关注到个别投资者在股吧发表的不实言论,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龚轶凡昨晚在杭州活动上发言,引起投资者关注与讨论。

经公司自查,并与实际控制人杨龚轶凡确认,相关情况如下:2026年1月11日下午,中昊芯英联合创始人闯小明参加了“青蓝之光”2026新生代浙商主题活动,但闯小明发言不涉及任何天普股份内容。

2026年1月11日晚间,杨龚轶凡参加了“青蓝之光”2026新生代浙商主题活动,但杨龚轶凡未在活动现场做任何发言,也未接受任何采访。

为避免相关市场传闻对社会各界和投资者造成误导,现予以澄清说明。

天普股份称,经公司核查,上述传闻不属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龚轶凡未在活动现场做任何发言,也未接受任何采访。中昊芯英联合创始人闯小明下午的发言也不涉及任何天普股份内容。相关言论属于个别投资者无中生有、捏造事实。

风险提示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天普欣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欣才”)当前经营范围不包含人工智能,截至目前公司及天普欣才均没有人工智能相关的技术或人员储备,并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计划。当前,天普欣才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橡胶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模具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目前,公司及天普欣才均没有人工智能相关的技术或人员储备,并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计划。

公司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计划,与股东中昊芯英未签订任何框架性合作协议。市场传言,公司已与股东中昊芯英签订框架性合作协议,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公司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计划;并与股东中昊芯英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未与股东中昊芯英签订任何框架性合作协议或类似协议。截至目前,中昊芯英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用高分子流体管路系统及密封系统零件及总成,主要应用于传统油车整车制造,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股东中昊芯英自身现有资本证券化路径与上市公司无关。经公司与股东中昊芯英再次确认,截至目前,中昊芯英已启动独立自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相关工作,现已进入股份制改制(股改)过程阶段。中昊芯英自身现有资本证券化路径与上市公司无关。截至目前,未来36个月内,中昊芯英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轻信市场谣言,理性辨别网传信息。个别网络言论涉嫌编造虚假信息,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1月9日,天普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天普股份于2026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22026002号),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牛彬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0年12月26日到2025年12月31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5年12月31日收盘时持有天普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77)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天普股份参与招投标项目3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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