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来了,你会看吗?有人说26号不是说公告吗,怎么就一个异动公告呢?仔细看公告内容,是把转让协议进展写进去了,相当于公告二合一了,我说到的事情,也做到了,关键是看的人有没有心。
1月22日上午本人发了一篇长文提示各种情况的时间节点,以及致电公司告知本周一到了协议规定的重要节点之一,应当及时批露进展。今天的公告出了,根据公告内容以及协议内容,可以更新时间节点以及当前的状态了。

根据协议内容,“本协议生效后 90 日内,非甲乙双方原因导致标的股份未完成过户且双方未达成展期安排,协议终止”。今天就是90日到期,但是并没有发终止公告,而是指出了划线部分,提示信息如下:
(1)协议没有终止,仍在继续
(2)还没办理过户
(3)未过户原因是由于乙方(受让方)自筹资金仍在审核,也就是5亿没到账。
假设公司没有违规行为,那么以12月10日-12月17日为合规性确认区间。以下内容完全根据完全公开市场信息:
开设共同账户区间:12月15日-12月22日
转账区间:1月14日-1月21日
明显已经超出转账时间区间,说明进入逾期阶段,以下为相关的协议内容:

关于第(2)款的规定,逾期终止区间:2月13日-2月20日,有权终止协议(可选择),乙方赔偿1亿违约金。
关于第(3)款的规定,逾期开始区间:1月22日-1月29日,有权终止协议(可选择)。2月21日-2月28日,协议终止,乙方赔偿1亿违约金。
宽限期:如任何一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有合理理由,且不影响协议目的实现的情况下出现可能影响交易付款时点或股份交割时点的情况,可在事由发生前向另一方合理解释,守约方可根据情况给予对方最长不超过30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可不计算违约金,即第(2)、(3)条违约金起算时点对应调整至宽限期届满后起算,故而中间违约金暂可忽略。
(注:有些人我直接拉黑了别看我的文章,道不同不相为谋,支持理性讨论,如果我有疏漏也欢迎指正,共同进步。都是散户大家都是同心协力的想往好的方向发展,但是别无脑唱空或者唱多,风险意识和冒险精神兼备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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