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康得新光电与康得新的现状,首先明确观点没有任何关系。

2021苏05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苏州中院受理康得新光电重整,指定独立管理人,原上市公司不再控制其经营与财务,脱离日常管理。

2021苏05破5.6.7.号民事裁定书实质合并重整裁定明确三家为独立主体,合并仅为统一处理债务与资产,不改变各自的独立法人地位,后续通过出售式重整实现资产与债务隔离。

核心资产与负债分离,新的运营主体与退市康得新务股权与控制关系。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