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内斗不断,董事会博弈激烈,前途难料


TCL 智家起诉奥马冰箱董事会核心是章程条款效力争议,一审已驳回原告诉求,TCL 智家尚未披露是否上诉,本质是控股股东与少数股东的治理权博弈。以下为核心要点:
一、纠纷核心与背景
核心争议条款:奥马冰箱章程第三十九条第五款第(1)(2)项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时,选举 / 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需特别决议(表决权 2/3 通过)。TCL 智家持股 51%,少数股东合计 49%,该条款使其无法单独决定董事任免,影响治理主导权。
历史背景:2021 年 TCL 家电集团取得奥马电器(现 TCL 智家)控制权,奥马冰箱为核心子公司,章程条款系 2020-2023 年原股东会多次修订,由少数股东(中山金奥及创始团队)主导设置,被 TCL 智家视为 “反收购” 或 “控制权防御” 条款。
诉讼请求:TCL 智家请求法院确认 2020-2023 年五次股东会决议中的上述章程条款无效,理由是限制控股股东权利、存在效力瑕疵。
二、诉讼进展与关键节点
2025 年 6 月:TCL 智家起诉,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一审判决驳回 TCL 智家诉讼请求,法院认为章程条款系股东意思自治,未违反强制性规定。
截至 2026 年 2 月 9 日:TCL 智家未公告上诉决定,案件处于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或后续决策阶段。
三、背后博弈与影响
治理权博弈:少数股东通过章程条款制衡控股股东,TCL 智家试图通过司法途径打破治理限制,强化对核心子公司的管控。
经营影响:奥马冰箱贡献 TCL 智家长期利润,纠纷或延缓整合节奏,但短期未影响经营;若 TCL 智家上诉失败,可能寻求协商修改章程或增持股权至 2/3 以上以满足特别决议要求。
市场信号:反映家电行业并购后整合的治理冲突,对上市公司子公司章程设计、控制权安排有参考意义。
一句话总结:TCL 智家诉奥马冰箱章程条款无效案,一审因章程条款属股东意思自治未违法而败诉,核心是 51% 控股与 49% 少数股东的治理权博弈,后续取决于 TCL 智家是否上诉及协商结果。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