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没有《行政处罚法》意义上的行政处罚权;它对天普股份的内幕交易“合规认定”,主要基于公司自查+交易所监控+中介核查,不是独立的、穿透式的行政调查。25年8月之前的内幕交易的疑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过问询和监管,主要是以公司的回复和交易所的账户比对,但是交易所主要是自律性机构,没有行政调查权和行政执法权。也就是主要靠公司的陈述,主要采取诚信原则,你说什么就信什么,只要不是很大的违规行为,都予以取信,是一种自律性机构。而证监会证监局是有行政执法权和调查权的,可以调查穿透银行账户,股东账户等所有一切数据。去年8月,内幕交易疑云被解释清楚,然后上交所按自律性原则认定合规。本次天普股份被证监会立案。缘由是重大信息披露严重遗漏,因为交易的问题,股权转让的问题,大概率会追溯到整个交易的流程环节,一旦采用数据穿透,万一查出来真实的是有内幕交易,那这个就有点惨淡的。因为证监会是有执法权的,有行政调查权的,通过你的证券账户,银行账户等各种账户进行数据穿透和对比,如果查出来有内幕交易,那这个事情就有的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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