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4日,北交所上市委将召开审议会议,对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IPO申请进行审核,公司计划募集资金4.82亿元,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锐翔智能公司主营智能装备销售,毛利率稳定,2022-2025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净利润稳健,但经营现金流波动较大。报告期前五大客户占比高(84%-92%),第一大客户东山精密最高占比超过50%,客户集中度高主要客户需求下降或经营问题可能影响业绩。公司间接依赖苹果及其供应商,报告期内来自苹果产业链的收入占比超过50%。
公司定位
锐翔智能,公司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
锐翔智能报告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持续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波动明显,2023年为8664.53万元,2024年转为-1299.48万元,2025年上半年则显著修复到1.02亿元。
报告期内(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锐翔智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11亿元、4.1亿元、5.45亿元、2.6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092.27万元、9130.27万元、1.19亿元、5679.86万元。

细分产品收入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来源主要为智能制造装备销售,占比逐年提升。2023年,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销售金额增长11,716.03万元,销售占比上升12.19个百分点,主要受如下因素影响:(1)伴随公司新产品、新机型的不断推出,公司产品线更为丰富,叠加客户对自动化升级改造需求上升,带动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销售金额有所增长;(2)公司2022年5月非同一控制下合并苏州锐翊,故2022年度苏州锐翊收入非完整年度。
2024年,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销售金额增长12,251.62万元,销售占比上升3.44个百分点,主要受公司新开发的适用于模组客户的组装贴装类设备销售取得重大突破影响,带动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销售额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公司智能制造装备租赁业务整体呈收缩趋势。

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79%、48.85%、48.13%、45.11%,其中,2022年度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系受2022年非同一控制下合并苏州锐翊产生的存货评估增值随产品销售结转成本影响,若剔除此影响,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7.92%、49.37%、48.10%、45.03%,整体保持稳定。


目前,公司并无直接可比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公司在行业应用、直接产品、直接客户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故毛利率水平有所差异。整体而言,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处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区间范围内,具备合理性。
前五大客户情况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84%、92.62%、87.92%、84.62%,前五大客户主要包括东山精密、Mektec集团、立讯精密、鹏鼎控股、住友电工、弘信电子、景旺电子、华通电脑等。
公司第一大客户为东山精密,其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47.24%、54.41%、45.42%、49.90%,其中,2023年公司向其销售占比高于50%,主要系受下游领域集中度、智能制造装备固有属性、公司经营策略等因素影响。

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全体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在上述供应商中均无权益。

期间费用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7,415.51万元、9,020.48万元、11,762.73万元和5,382.50万元,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一致,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86%、22.00%、21.56%和20.30%,整体相对稳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342.40万元、1,488.04万元、1,960.44万元和822.4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2%、3.63%、3.59%和3.10%。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合理区间内,但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3,595.06万元、4,172.85万元、5,674.13万元和2,947.0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57%、10.18%、10.40%和11.11%。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404.08万元、3,273.18万元、4,209.75万元和1,521.7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4%、7.98%、7.72%和5.74%,主要由职工薪酬、直接投入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73.97万元、86.40万元、-81.59万元和91.1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4%、0.21%、-0.15%和0.34%,主要由利息费用、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组成。
行业竞争格局



与可比公司竞争情况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锐翔产业直接持有公司35.38%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还通过锐轩投资、横琴光州及横琴光城间接控制公司 13.44%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48.82%的股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良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89%的股份,并通过锐翔产业、弦山控股、锐轩投资、横琴光州及横琴光城间接控制公司 49.68%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4.57%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募集资金运用

部分风险因素
1.苹果产业链依赖风险
苹果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品牌,在全球具有广泛的市场和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不直接向苹果销售,但存在向下游客户销售产品间接服务于苹果产业链制程的情形,报告期,公司来源于苹果产业链的收入占比超50%,公司对苹果产业链存在依赖风险。苹果产业链在选择供应商时会执行严格、复杂、长期的认证过程,包括在技术研发能力、量产规模水平、质量控制及快速反应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估。若未来公司无法在苹果供应链的设备制造商中持续保持优势,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近年来,受劳动力成本上涨、国际贸易争端、多元化战略等因素影响,苹果开始着手将其设立在中国境内的供应链向东南亚等地转移。公司已配套客户设立越南锐翔、泰国锐翔,以便开拓海外市场、减少业务转移风险。但若公司无法顺利对接苹果海外需求、无法在与当地设备供应商竞争中取得明显优势或无法有效控制海外运营成本,将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若东南亚等地区对中国设备出口采取贸易限制措施,公司将面临海外市场拓展成本上升、订单不确定性增加等风险。此外,若未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苹果公司的产品市场需求出现下滑,则可能影响苹果系列产品的销量,进而影响公司等上游设备供应商的市场需求,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度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84%、92.62%、87.92%和84.62%,占比较高。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系受下游领域集中度、智能制造装备固有属性、公司经营策略等因素影响。未来若上述客户以及公司其他主要客户由于产业政策、行业洗牌、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其采购需求减少或出现经营困难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若未来下游市场发展不及预期,或公司未能持续满足主要客户在产品质量性能、供应稳定及技术迭代等方面的需求,或因市场竞争加剧、自身竞争优势下降导致供货份额下滑,又或未能有效开拓其他新客户及新应用领域以获取业务增量,则公司的经营业绩亦将受到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116.66万元、11,482.96万元、21,361.40万元和23,329.2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34%、24.80%、30.54%和32.92%,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以发出商品为主,若在设备交付验收过程中因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等因素导致订单取消或客户退货等情形,将导致公司存货发生跌价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监管关于子公司的运营管理和业绩增长的合理性及稳定性的问询重点
在第一轮问询函中,关于子公司的运营管理,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信息:(1)发行人设有9家子公司,包括香港锐翔、越南锐翔、泰国锐翔3家境外子公司。(2)珠海首信、上海锐翔暂未实际经营。原全资子公司奇川测控于2024年1月注销。(3)发行人通过增资、股权转让、换股等方式完成奇川精密、苏州锐翊100%股权的收购。(4)罗贤林、黄勇平、宋国营合计持有广顺智能45%的股权,报告期内,广顺智能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请发行人:(1)结合发行人的经营模式、销售区域等,列表说明各子公司设立原因、具体业务、在发行人业务体系中的分工;说明珠海首信、上海锐翔的未来运营计划、设置必要性。(2)说明广顺智能出现财务内控不规范的原因、整改措施与完成时点,其他子公司是否存在类似情形;区分境内、外子公司,分别说明针对子公司日常经营、财务、分红、资金及存货的管控措施及有效性。(3)结合我国对外投资及境外子公司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说明境外子公司设立与运营的合规性、股权沿革,是否依规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设立以来各期主要财务数据、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交易金额,目前仍亏损的原因。(4)说明广顺智能少数股东具体情况,与发行人合作的背景,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客户或供应商存在其他业务、资金往来。(5)结合奇川测控注销前的业务、财务状况,说明注销的主要原因、资产与业务处置情况、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或重大纠纷。(6)说明奇川精密、苏州锐翊被收购前后的业务、资产、业绩情况;结合发行人取得前述2家公司全部股权的具体过程、收购方式、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等,说明收购2家公司的主要原因,收购价格是否公允、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向相关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收购后对发行人业务的提升情况、发行人是否对其实现有效整合。
在第二轮问询函中,关于子公司收购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发行人通过增资、股权转让、换股等方式完成奇川精密、苏州锐翊100%股权的收购。(2)2021年2月,奇川精密增资引入新股东锐翔有限,同时,股东刘云东认缴63万元,涂成达认缴15万元,王育琴认缴2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出资额;2021年3月,陈良华将其持有奇川精密的27%股权转让给锐翔有限,转让价格为3.50元/出资额;2021年12月,锐翔有限收购奇川精密少数股东股权,转让价格为22.58元/出资额。(3)2022年4月,陈良柱以苏州锐翊70%股权作价2,171.68万元和现金2,272.76万元认缴锐翔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111.11万元;熊华庆以苏州锐翊30%股权作价930.72万元和现金974.04万元认缴锐翔有限新增注册资本476.19万元。(4)锐翔有限主要生产精密冲切工艺相关设备,奇川精密主要生产贴装组装工艺相关设备,苏州锐翊主要生产精密压合工艺相关设备,发行人解释各方业务间具有协同效应。
请发行人:(1)列表简要说明奇川精密、苏州锐翊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2)说明2021年奇川精密先后三次增资、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三次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构成股份支付的情形、是否依规进行会计处理。(3)结合发行人换股收购奇川精密、苏州锐翊的整体安排,说明在收购完成后各股东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的确定依据,两次收购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定价情况,两次收购时发行人的估值情况及依据、是否存在差异,两次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陈良柱、熊华庆以苏州锐翊股权认购发行人股权的同时以现金认购发行人股权的原因。(4)结合精密冲切设备、贴装组装设备、精密压合设备在FPC生产中所处的具体环节、实现的功能,发行人及奇川精密、苏州锐翊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重合或关联交易情况,收购完成后三方在业务实施、采购与销售管理等方面的分工协作情况,以及三方各自业绩情况,分析说明三方业务的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子公司业绩报告期内明显增长的原因,发行人新增客户、新增业绩是否主要来源于子公司,发行人对子公司控制的稳定性。
在第一轮问询函中,业绩增长合理性及稳定性(1)业绩增长合理性。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主要向下游客户销售及租赁智能制造装备、销售设备配件及提供技术服务,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智能制造领域。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1,076.88万元、41,007.70万元、54,546.74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022.65万元、9,074.48万元、11,727.55万元,业绩增长主要受下游需求及新业务领域拓展等因素影响。发行人业绩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金额分别为755.76万元、2,164.68万元、3,116.40万元,外销区域主要为越南。2024年产销率下降,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充,产量逐年增长,产量与销售的差异可能进一步扩大。
请发行人:结合下游应用领域行业发展趋势、所处周期、竞争格局、国内外需求变化、市场拓展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业绩持续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结合产品类型、客户群体、市场地位等,说明业绩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各类型设备产销率、生产及销售周期、设备具体用途、所处生产环节、适用范围、技术水平等,说明各类型设备增长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2024年产销率下降的合理性,同一类型设备销售价格存在波动、波动趋势不一致的合理性。列示境外主要客户基本情况、合作背景、采购产品类型、金额及毛利率,说明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对应区域需求变动、客户经营情况是否相匹配。结合产品竞争力、使用寿命及更新换代周期、客户复购率、在手订单及执行进度、期后业绩变动等,进一步说明业绩增长是否可持续,可能导致业绩下滑的主要风险因素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2)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下游主要为FPC客户。报告期内,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84%、92.62%、87.92%,第一大客户东山精密占比分别为47.24%、54.41%、45.42%。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立讯精密销售金额分别为408.18万元、406.90万元、9,325.69万元,其中2024年有8,372.20万元收入确认在12月份。报告期内,公司终端客户主要为苹果、华为等消费电子企业及特斯拉、比亚迪等新能源领域企业,其中来源于苹果产业链的收入占比超50%,近年来苹果开始着手将其在境内的供应链向东南亚等地转移。
请发行人:说明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符合行业特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结合主要客户在其行业中的地位、透明度与经营状况,说明主要客户自身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各类业务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客户及订单获取方式(商业谈判、招投标等)、销售金额、毛利率,主要客户销售额大幅变动的原因,与其经营情况及扩产进度是否相匹配;立讯精密2024年收入大幅增长且集中在12月份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客户合作历史、供应商认证流程、供货份额、期后客户生产线改扩建及投产计划、历史订单执行情况、在手订单的统计口径、合同约定及进展情况等,分析送样或送货后签订订单的合理性,在手订单是否存在取消或变更风险,与主要客户的同类供应商相比是否存在较高的替代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说明报告期各期苹果产业链客户情况,发行人对其销售设备类型与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占比等,量化分析对苹果产业链的依赖风险;说明苹果公司供应链外移对发行人及其客户生产经营的影响,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实施效果。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可持续性,为降低客户集中度所采取的措施,相关措施是否有效。
(3)智能制造装备租赁业务具体情况。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制造装备租赁业务整体呈收缩趋势,2024年其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
请发行人:说明开展智能制造装备租赁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该业务的未来规划;租赁设备的具体类型、数量、金额、主要使用客户、平均租赁时长、库龄,设备是否为租赁业务定制化生产、是否为积压产品,租赁设备退回后的处理方式。说明报告期内设备租赁业务收入持续下滑的原因,该业务各期收入与成本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同时销售及租赁、租赁合同转销售合同的情形,如存在,说明报告期内具体情况,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改变业务模式调节收入的情形。
在第二轮问询函中,业绩可持续性及核查充分性(1)业绩稳定性及可持续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发行人分析其业绩增长受益于下游行业持续发展带来的设备需求、与头部客户合作的持续深化以及横向扩展产品系列、纵向延伸新应用领域的有效推进。报告期内,部分下游客户受2023年下游需求疲软影响业绩有所波动,固定资产规模增速有所放缓。报告期内,发行人分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系不同公司间的产品差异较大、直接客户不同,受设备工艺、产品多样化程度、客户群体及终端应用领域直接差异的影响,业绩变动存在差6异,而可比公司下游应用领域均主要为消费电子、新能源等。2021年公司导入新客户21家,相关客户在报告期内实现的收入分别为746.73万元、1,216.60万元、11,283.28万元、2,205.71万元;2022年至2025年1-6月,导入新客户数量分别为20家、8家、16家、7家,相关客户在报告期内实现的收入分别为127.91万元、896.94万元、2,022.96万元、993.61万元。
请发行人:结合FPC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周期性变动情况、下游客户报告期内扩产增速变化、设备更新迭代周期、新产品及新应用领域拓展及销售情况等,说明业绩增长的驱动因素是否仍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下游需求放缓、扩建停滞、客户订单不接续等可能导致业绩下滑的不利情形。补充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应用的产线及其产出的商品、直接客户主营业务及其终端客户或终端产品等方面的实质差异,公司产品与可比公司产品是否可用于同类型生产线或同类型客户,终端应用领域或终端产品是否一致,结合上述情况分析报告期内下游消费市场需求变化未影响发行人业绩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6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要求说明可比公司选取的原则及标准,当前所选可比公司的合理性,未选取鸿仕达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分析与鸿仕达的比较情况。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新开发的客户基本情况、合作背景及向其销售情况,结合进入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录周期、订单获取情况、样机验证时长、期后销售情况等,分析报告期内新导入客户收入整体规模低于2021年新导入客户的原因,进一步论证新客户开发的效果。列表说明截止目前在手订单执行情况,包括生产、发货及验收进度、回款金额及比例、预计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存在延期或取消风险;结合上述情况及客户扩张计划对境内外经营影响、在手订单同比变动情况、期后业绩情况等,说明发行人业绩增长是否稳定可持续,并进一步完善业绩下滑风险等风险提示。
(2)收入确认准确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验收日期晚于记账日期的情形,主要系部分客户的采购部门在已完成对设备实体验收时即通知公司“验收已完成”,公司存在未实际收到验收单即收入确认,金额分别为937.29万元、2,402.27万元、9,973.91万元、0万元,占比分别3.08%、5.88%、18.32%、0,其中,2024年金额较高主要系受立讯精密订单影响。报告期内上述情况在财务报表列报时已得到修正。针对客户未出具盖章验收单据的智能制造装备销售类客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专项核查程序,包括获取主要客户盖章确认的设备验收明细清单、邮件确认验收明细及验收时点等。
请发行人:说明立讯精密模组组装设备2023年12月起陆续出库、2024年11月签订订单、2024年12月统一验收的背景,合同签订时间晚于发货时间、验收前签订订单、整体验收周期较长的原因,未收到验收单即确认收入的依据及合理性,2024年12月验收完成后是否存在未完成义务、安装调试工作或相关费用,是否存在收入跨期的情形。说明各类验收单据对应客户情况、同一客户不同验收方式情况,结合内部验收单是否为最终验收单据说明依据内部验收单确认收入的合理性,仅签字无盖章验收单涉及收入报告期内增加的原因;结合合同条款说明验收后是否存在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约定,结合报告期内主要项目实际执行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验收后提供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关服务情形,采用初验还是终验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政策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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