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弘元绿能(603185)目前正在参与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号:(2025)苏0214破申37号,后已转入正式重整)。 无锡尚德涉及一起新加坡高等法院诉讼(案件编号:HC/OC718/2024),原告索赔约人民币24亿元(见星岛日报公告,2025年8月26日)。
2. 值得关注的是,预重整管理人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同时还是弘元绿能的法律顾问。管理人的法定职责是公正代表全体债权人利益,而投资人的利益则是以最低对价获取资产,两者存在根本性利益对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23条明确规定: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管理人。植德同时服务于利益对立的双方,已涉嫌违反《律师法》第39条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31条关于利益冲突回避的规定。
3. 此外,弘元绿能于2025年7月9日公告(编号2025-033)中明确承诺:“若后期公司参与无锡尚德的预重整,将根据事情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至今已过去8个月,公司从未披露方案已表决通过、弘元绿能已确定为投资人、新设江苏尚德太阳能有限公司承接核心资产等重大进展。
4. 植德作为弘元绿能法律顾问,同时又是预重整管理人,对上述全部信息了如指掌,却未协助或督促上市公司履行信披义务。
据悉,就管理人利益冲突及上市公司信披问题,上交所、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门正在调查中。
希望公司能尽快补充披露相关进展和诉讼风险,让中小投资者充分知情,也希望监管部门尽快核查,给市场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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