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违规减持举报材料
一、违规事项简述
南山铝业(股份代码600219)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前提下,其大股东“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占总股本比22.48%)于2026年3月16日、3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违规减持约1.1亿股,减持金额高达7.28亿元。
此举引起股价在2个交易日内异常下跌,由7.50元/股下跌至6.78元/股,导致大量中小投资者蒙受损失。
二、违法违规事项事实
1.回购公告里的“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一项披露不实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4日发布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载明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均无股份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大股东减持前15日内未披露减持计划,在连续2个交易日减持后才发公告
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第九条
违规事实:2026年3月16日,大宗交易5.35亿元;2026年3月17日,大宗交易1.93亿元。
3月17日17:38分左右,南山铝业公司发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在2026年3月16日~2026年 3月1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1038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其持股比例由 22.48%减少至21.51%,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3.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持股5%以上大股东不得减持
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5月24日证监会公告〔2024〕9号)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224号)第四条、第二十四条
违规事实:南山铝业公司计划于2026年3月27日披露2025年年报,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持股5%以上大股东在年报前十五日内,不得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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