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7日,湖南科创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创信息”)发布公告,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4号)。


一、违法事实曝光:虚增利润超七成,财务数据严重失真经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查明,科创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直指财务核算,核心问题集中在2023年的一笔业务中:2023年4月,科创信息与大有数字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服务器及应用软件销售业务。但实际上,科创信息在开展该业务时,并不具备对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明知该业务模式不符合核算要求,科创信息仍违规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同时,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还错误调整了上述业务的金额,进一步加剧了财务数据的失真。这一系列操作带来的后果十分严重,直接导致科创信息2023年半年度报告出现重大虚假记载,具体数据如下:

虚增营业收入46,320,193.97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3.57%;

虚增营业成本32,601,645.3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3.57%;

虚增利润12,792,144.79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1.94%。

值得注意的是,科创信息曾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上述前期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但这并不影响其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

二、处罚落地:公司及3位高管被罚,合计罚款370万元针对科创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警告及罚款,具体处罚如下:

对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对费耀平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李杰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龙仲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据悉,费耀平时任科创信息董事长,李杰时任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龙仲时任财务经理,三人分别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不同程度的责任,均被依法追责。尽管公司表示该事项未对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但根据证券法规,因信息披露违规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上市公司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索赔条件

上海市弘安律师事务所股民索赔团队提示:2023-8-19至2025-11-17之间买入科创信息股票,且在2025-11-17收盘仍持有的投资者可以索赔登记。

(以上不构成法律建议和保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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