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20日|深交所向科恒股份下发监管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万国江、徐毓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二是未及时披露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董事万国江,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毓湘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