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平(SH603843)$ 老粉都知道,我重仓正平,因此几乎每天都盯着公司的一举一动,公告更是翻来覆去看,生怕错过一点关键信息。
所以这段时间,我和大家的心情一模一样,天天盼着一债会、共益债的表决结果,可左等右等,公司就是没发相关公告,心里难免打鼓:到底是结果不理想,还是有别的隐情?会不会藏着雷?
带着这份疑惑,我这几天没少花功夫,把上交所的破产重整监管规则翻了好几遍,也对照了好几只之前做过重整的ST股案例,一点点捋清楚了这其中的缘由。
其实说白了,不公告根本不是公司故意隐瞒,也不是出了问题,核心根源就一个:现在正平还处在预重整阶段,压根没进入正式重整程序,按照监管规则,这个阶段本就可以不单独公告!所以不是不发,是时候未到,完全合规。
先把最关键的预重整和正式重整的披露区别说透,这是所有问题的核心。
上交所针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监管指引里,写得清清楚楚:
预重整本质就是庭前协商筹备期,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司法破产重整程序,它的主要作用是让上市公司、债权人、管理人先坐下来谈,把债权、共益债、重整方案这些核心事项初步达成一致,为后续正式重整铺路。
也正因为是“筹备期”,监管对这个阶段的信息披露要求,比正式重整宽松太多。规则里只要求上市公司每月发布一次重整进展公告,如实披露债权申报情况、协商进度,同时做好风险提示就够了,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单独发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结果、共益债表决结果。
那什么时候必须公告呢?
只有等法院下达正式裁定书,裁定受理正平的正式重整申请,公司进入实打实的司法重整流程后,监管的强制披露义务才会生效。到那时候,管理人、上市公司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把一债会表决详情、共益债通过情况、债权金额等所有信息,完整披露出来,半点儿都不能含糊,不发就是违规,会被监管追责。
另外再给大家厘清一个很多人都踩坑的误区:管理人公告和上市公司公告,根本不是一回事。
不少股友觉得,只要上市公司没在交易所发公告,就是没公示表决结果,其实这个认知完全错了。
按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会议表决、共益债投票这类事项,法定的公示主体是破产管理人,公示渠道是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而不是上市公司必须在交易所发公告重复披露。
一个是破产司法程序的公示平台,一个是上市公司信披平台,主体不同、义务不同、渠道也不同。咱们散户平时看公告,习惯了只盯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公告,自然看不到相关内容,但这不代表管理人没按法律规定公示,只是咱们找错地方了而已。
还有一个玩ST必须刻在心里的实操逻辑:坏消息绝对藏不住,好消息没必要急着发。
监管对ST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向来是最严的,尤其是涉及重整成败的重大事项,负面消息根本瞒不住。
要是一债会表决没通过、共益债投票黄了,这属于影响股价和投资决策的重大利空,按照监管要求,必须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哪怕公司想拖,监管也不会答应,分分钟下发问询函。
可现在大家看看,正平至今没有发布任何相关负面公告,既没说表决失利,也没提重整遇到阻碍,这就足以说明,表决结果大概率是顺利通过的,只是卡在预重整的规则里,不能单独发公告罢了。真要是有问题,早就炸雷了,根本拖不到现在。
也有朋友问,正平复牌的时候,为啥不在复牌公告里提一句?其实这也是合规要求。
正平这次停牌,原因是股价异常波动,核查股价异动情况,复牌公告只能围绕停牌核查结果、异动原因来写,监管明确禁止在这类公告里,夹带重整表决、共益债结果这类不相关的重大事项,就是怕混在一起披露,误导投资者,所以不提才是守规矩,乱提反而会违规。
最后给大家简单捋一下重点,不用天天蹲公告瞎焦虑:
1. 没公告=完全合规,不是藏消息,不是有雷,就是预重整阶段没有单独披露的法定义务;
2. 等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的裁定公告一出,一债会、共益债的所有表决结果,都会一次性完整披露,到时候一目了然;
3. 现阶段不用瞎琢磨,就盯两个关键节点:一是法院正式重整受理裁定,二是每月的重整进展公告,盯紧这两个就够了。
玩ST本身就是拼耐心、懂规则、等节点的事,与其因为没公告心慌意乱,不如搞懂背后的监管逻辑,心里就有底了。正平现在的情况,再正常不过,耐心等待正式重整节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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